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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武汉十余女子遭男子抢劫并被强行舔脚 [打印本页]

作者: shenchen2008    时间: 2011-3-21 12:53     标题: 武汉十余女子遭男子抢劫并被强行舔脚

  近来,青山发生的一系列怪案曾引起当地居民的密切关注:有多名女性受害者晚上被人抢劫并强行舔脚。昨日,青山钢花121街的社区群干透露,警方通报已于3月16日晚将嫌犯抓获。

  据青山钢花121、119街居民多次向本报反映,开年以来,上述案件多次发生,一时间坊间传言四起。据悉,这名年轻男子一般身穿带有帽子的夹克,多次在深夜尾随年轻女性进入门栋后作案,作案时间大致固定在周三、周五晚上11时许。且每次作案不多不少,只要200元,还必定会让受害女性脱下袜子然后舔脚。

  系列案件发生后,警方派出大批警力,在几个高发案的重点地段日夜蹲守。警方还通过3月11日在121南门捕捉到的一处监控录像,掌握了嫌犯的面貌特征,很快打印下发。

  知情人透露,3月16日晚11点多钟,嫌疑男子再次出现在121东门,被布控民警当场抓获。据悉,该男子刘某,25岁,大学毕业,是武钢某厂的职工,家住青山,目前已经交代作案10余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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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这个新闻,我只能说这个哥们太勇敢了,干了咱不敢干的事。不过,你为什么要脱了袜子捏?莫非你的爱好只是美脚?要是我肯定专挑黑丝和灰丝的下手啊!而且添也要有重点吧。莫非脚丫子比嫩B更刺激么?各位怎么看,欢迎讨论。

[ 本帖最后由 shenchen2008 于 2011-3-21 13:07 编辑 ]
作者: fuckallxxx    时间: 2011-3-21 12:58

有丝的脚还可以酌情舔舔~脱了袜子的脚,看都不想看。
本人纯正的恋丝癖,对纯正恋足癖者,表示很不理解
作者: 文藝猫青年    时间: 2011-3-21 13:46     标题: 回复 2楼 的帖子

恋裸足的也会对你表示强烈不理解的
俺啥也不恋,不过看到mm穿丝袜也是一种享受啊,关键mm得给力,不然一切免谈
作者: tftaaa    时间: 2011-3-21 14:08

缺钱花不至于有正式工作还去抢人家那200块钱吧?
还不多不少正好200块,难道是自己辛苦出来一趟的辛苦费?
喜欢裸足完全可以找个女友,或者文明点去找找流莺解决嘛。
非得用这种方式,啧啧,真不简单。
作者: 道友请留步    时间: 2011-3-21 16:01

恋足不要紧啊,变态的恋足宅男就会杯具了,就和这个高人大学生一样。
作者: piaoyu    时间: 2011-3-21 17:12

这哥们是不是有点恋脚癖呀,不该抢那200元钱,这样就是抢劫了。
作者: idnanqiao    时间: 2011-3-21 17:13

这人显然已经病入膏肓了。
喜欢美足和丝袜,男人都会的。如果看到街上美女的丝袜美腿,我会开心。如果是自己女友的美足,我会轻轻的抚摸和用唇蜻蜓点水一样的吻,当然穿有丝袜更好,会抚摸很久,也会用女友穿有薄丝袜的腿和脚贴在脸上很久,很温馨。但不会去舔脚,那对我来说,有点恶心。
作者: 495851690    时间: 2011-3-21 18:10

这Y的肯定是个变态狂啊,不然的话一般人谁去抢劫也一定把被害人身上的钱全抢完啊
作者: duan1877    时间: 2011-3-21 20:55

额。还真是什么人都有啊。恋脚癖。还是硬要强的。
作者: 夜    时间: 2011-3-21 21:25

呵呵,还真的是什么样的鸟都有啊, 抢劫加猥亵,两项罪名。。够喝一大壶了的
作者: 村上秋树    时间: 2011-3-22 00:16

这个不能叫抢劫吧,把它定义为强迫交易更为恰当。
大家可以这么理解:男子强迫女子以200元的价格接受舔脚服务。
这和中移动、中电信等垄断企业的某些强迫服务本质上没区别,只是服务内容和形式上的区别而已。
中移动、中电信等的强迫交易让大家很不爽,文中的这位狼友的行为也让那些女子感到不爽。

大家同意我的说法不?
作者: iwanttoaccuse    时间: 2011-3-22 00:26

这老兄也是有特点啊,口味还有点重。片子看多了吧。
作者: nsj3581864395    时间: 2011-3-22 01:18

现在的坏人口味也太重了吧,以后还不知道有没有更恶心的那。
作者: xihuanladeng    时间: 2011-3-22 04:59

早点找个自己喜欢的女人回家天天在家舔自己老婆的脚何必做这样的事呢多丢人呀。
作者: 死因池    时间: 2011-3-22 11:11

我靠,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啊,舔脚不嫌臭么?
作者: adidasadidas    时间: 2011-3-22 16:14

口味比较特别,恋脚族这是,香港脚怎么办舔还是不舔,脚气传染到嘴巴。
作者: 洗风白马    时间: 2011-3-23 00:49

天下之大,无奇不有.恋足癖的男人不在少数,不过像文中那么大胆的男人还真少见.
作者: 王子1983    时间: 2011-3-26 01:38

这属于性变态了,判的话应该是抢劫加猥亵,光抢劫就罪不轻
作者: yeap    时间: 2011-3-26 11:24

这哥们有恋足癖哦,不过时间上太有规律的,抓住也是早晚事情
作者: lyh521    时间: 2011-3-26 11:42

应该说这个男人有变态行为,他的行为超出了大众的想象。
作者: zhanghaofan888    时间: 2011-3-26 12:01

这个抢匪只要他们舔脚啊,干嘛不强奸啊,真是白痴啊!
作者: mf001    时间: 2011-3-26 12:27

这个人心灵不纯洁,怎么也要挑一些黑色妹才爽。
作者: rual1989    时间: 2011-3-27 21:07

真是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劫财劫脚不劫色?贪恋美脚也是我们的男人的专利啊,呵呵,这同志也太猛了
作者: 禁忌    时间: 2011-3-27 22:25

虽然本人也有点足控的倾向,可是这位大哥你也太夸张了点。
作者: ai19861222    时间: 2011-3-27 22:57

同情心理变态的人,都做到那一步了,却没有真正得手。
作者: 502830355    时间: 2011-12-20 07:42

可能是有点变态,老觉得自己舔脚是要收费的,2oo元。
作者: 554349408    时间: 2011-12-20 08:23

这什么男的,抢人家钱还抢了人家尊严!!!就该被抓走!!
作者: 柏林王子    时间: 2011-12-20 08:26

好BT啊,不过让舔脚总比舔他鸡巴要好点
作者: ccmancc    时间: 2011-12-20 09:05

这恋脚有点厉害了啊。。估计那几个女的肯定被恶心的不行。
作者: 1047569225    时间: 2011-12-22 01:44     标题: 功夫

内容这一点不奇怪,每个人的性取向不同,个人有个人的爱好!大家要理解!!!
作者: lzcandwho    时间: 2012-1-1 22:16

我操  有那勇气不是去奸而是去甜脚  那不如在家天天甜你老婆的就行了 干嘛去抢
作者: 谢郎    时间: 2012-1-1 22:27

这家伙真是变态,只舔女人的脚居然不劫色。
作者: swordwys    时间: 2012-1-1 22:33     标题: 标题

这家伙真是绝了,恋脚癖也不止于到这种地步吧。感觉还这孩子应该是小时候受过刺激,说不定是那时就经常被人欺负,舔人脚丫子,被行成了强迫症,大了还报保留恶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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