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9-9-25 12:35 只看TA 11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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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楼主投诉的事情我从上一个帖子一直看到现在,只想说一句感言就是:人与人之间一定要积极沟通,这样才会及时的化干戈为玉帛。楼主发帖的辛苦我能体会(虽然没有楼主那么牛),而且也没什么人回复或红心也是很打击积极性的,但是发帖格式不对或者违反版规的事情则是原则性的问题,不是通融就能过去的,我相信斑竹应该对你的处罚是教育大于惩戒,你要是及时和斑竹沟通的话应该会撤回处罚的。还好最后是一个皆大欢喜的结局,虽然过程曲折了些。不管怎样,在此红心送上并支持下楼主,希望象您这样优秀的会员不要因为一时之气就拂袖而去。这对于色中色来说是不小的损失啊! 也在这里感谢那些辛勤的斑竹,有你们这个论坛会越来越好~ PS:全是肺腑之言,不吐不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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傾城 发表于 2009-9-25 12:48 只看TA 12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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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始终没有放弃沟通,从版主到副管我全部沟通过。 有必要我还想向上沟通。 不理睬,或者不采纳, 对我来说不是关键, 我要的是个理。 我争的也是个理。 因为我觉得做论坛也是做生意,做生意,做人都要讲究。 父母是商人,因为用工合同有歧义的地方,有个工人在工地受伤后,狮子大开口,亲友雇佣很多人去市政府闹事,我父亲不想赔付这么多,我的母亲说必须的,信誉比钱更要重要,社会舆论会导向弱者。而且本身你的合同就签的有问题。 楼上部分人根本就不理解我的观点。 如果发布版规的人自己不执行,等同于这个版规是废的。不存在。 明白这个道理,再和我说版规。 一个主要负责人不执行自己制定的版规, 等同于他的手下版主和去发帖的会员都可以无视。 就像你向我发难, 我开投诉贴, 羽翼残阳作为你的手下, 会立即绝杀我至待删除一个道理。 上行下效。 这就是我的陈辞。 你说我放弃沟通。 我问下羽翼残阳和我沟通过没? 在我开投诉贴后 直接绝杀到待删除。 这是做为一个主要负责版主的气度和工作作风吗 这样的人根本就不能用 他手下的斑竹 很负责任 都和我有沟通 这是主要负责人的失职, 不是他们的问题 建议只处理羽翼残阳 当然如何处理是你们管理层的事情。 再说一次,我没有放弃沟通过, 我亦和你波波儿发过信息, 虽然是气话, 你亦从未回复过我。 所以做人要诚实。 做事要周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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傾城 发表于 2009-9-25 12:57 只看TA 13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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羽翼残阳除了将我扣分至待删除之外,还将我所有在女优区开的帖子关闭。你动手修改我都不会气成这样。 我花费精力找资料,另外自己也撰写了一部分,你这样处理,等同于不尊重我的劳动。 我是不会再去女优区发帖的,以后只在杂志区活动。 我还要说一点, sis是成人第一论坛,任何人无可反驳,我心中也这样认为。 但是sis的管理不如以前了,最初是精英管理,创下了好的口碑。 现在很多斑竹都是各个坛子的混子 慕sis名声而来, 素质良莠不齐。 我仍怀念未曾涉足sis之前, 一个写原创文的作者告诉我sis的文区有多么出色, 他们的管理从不会在你发帖格式上作过多要求, 管理会跟在你的屁股后面帮你修改格式, 即使你的文章有错别字,或者语句不通的地方 管理会征求你的意见后 再做修改。 希望各位管理永远记得我说的这个传闻 用这个传闻去要求自己, 不要让前人的心血白白付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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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9-9-25 13:24 只看TA 14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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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事楼主都是知晓片面 可以理解 你从你的角度出发 正常 至少事情该解决的都解决了 谁也强迫不了谁去接纳自己的观点 认为做自己的事无愧于自己就可以 不再光顾女优区这是你的意愿绝无人阻拦 你选择哪里发挥你的光和热也是你的自由 我也相信论坛有适合你施展才华的地方 60年前的中国和现在的中国存在相同的事物恐怕也不多了 100个人眼里有100种SIS 你坚持你自己的足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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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9-9-25 13:31 只看TA 15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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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心支持楼主,不为别的,就为大量的付出却得不到会员的肯定与支持,这是很令人沮丧的地方,好的原创者因为sis会员的冷漠而离开了sis。我下个月后也将有选择地在别的论坛发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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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sis 发表于 2009-9-25 13:36 只看TA 16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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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惑 看到了4楼波波儿斑竹的回复发生了变化,有些迷惑![]() 第一次回复:肯定飞鹰副管在上个投诉贴中意见,不肯让步,举了被人协助犯罪也是犯罪的例子,并认为楼主无意和解。 第二次回复:威望撤销,补扣30金币。作出了很大让步,详细列出了对失误斑竹的处罚举措,提出和善的解决方案。 应该说,第二次回复显得很人性化,显示出了一个顶级成人论坛超级版主的风范,本人还是佩服的 ![]() 只是仍有一事不明,请懂行的朋友指点迷津: 按说在投诉区的帖子和回复是不可编辑的,为什么斑竹有这种特权呢? 如果在双方争论言辞激辩中都有所出格,斑竹可以编辑掉违规内容,而普通会员无权编辑将来因此受罚,或者后来人看不到事情发展的原委作出错误的判断,是否有失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建议副管设置投诉区被投诉的斑竹也无权修改自己的回复,以约束当事人的言论,保持慎重和谨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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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sis 发表于 2009-9-25 13:51 只看TA 18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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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7楼 的帖子 怪就怪在这里:因为我本人很喜欢倾城MM的作品,所以她的帖子我一直都很关注 从上个投诉贴到这个投诉贴我全部都看了, 波波儿斑竹的回复我也是第一时间看到了,那个被人协助犯罪仍然属于犯罪的例子印象很深刻 看到别的兄弟说处罚已经撤销,反过头来看,4楼的回复已经做了很大改变 而明明已经是修改编辑过的帖子,却没有一点痕迹! 这是我们普通会员无法理解的事情 所以我说请懂行的朋友来解答下迷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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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9-9-25 13:56 只看TA 19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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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6楼 的帖子 我给你解释,超级版主才能编辑,别误会所有版主而且我要说的是,原来的观点和现在回复里的有本质上的改变么? 我一开始就点明了楼主的看法我从始至终都没有认同,犯法执法的例子照样提出 楼主认不认同我的观点我也说了,她自便无人勉强。 我觉得我有必要详细说明处理方案是不希望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我也希望楼主不要因此将精力放在这种不愉快上。 如果你因为这个造成不必要的误会和一些质疑,我先说声抱歉 建议区版主处罚我无二话 也请这位会员无须担心你所担心的,你说的涉及到人品道德问题 其他能胜任超级版主一职的,敢担当能担当是关键,出言不逊的超版敢问不多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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