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都讲了那么多,也不妨多讲几句。
我刚才说到过去的动机,倒也不是什么不能说的秘密,很简单,钱。
小A的这个合同,是分段式的,类似于一个长效合同,能在社会上招标的,可不是什么一杆子的买卖,可不是什么你帮我代工一下,我给你钱就完事了。
他第一段的合同标的就出了问题,讲人话就是,他根本做不出来甲方需要的东西,甲方对合同标的物的要求,我只能说是非常严苛。
我的想法很简单,你做不下,那就给我做,转包在我们国家是不合法的,只能是合作的形式。
再直白一点说,就很简单的,你得知某地有一个业务的信息,恰好也有朋友在那边,干脆就报着试一试的心态,走一趟咯。
再就是莉莉这个女人。
我是很简略的提了一些,莉莉被他带出去的事,莉莉能让我玩,为什么不能让别人玩,我写是这样写,实际情况哪有什么‘白莲花’的。
这些东西小A其实是没有隐瞒的,也不需要他去隐瞒,我难道会信吗。
莉莉是清楚小A的事情的,他们的这个包养关系,这一点是真实的,一个能让我肆意玩弄,屁眼都可以玩的女人,难道会是什么‘傻白甜’吗。
我现在讲的是他第二段合同的事,他之所以病急乱投医,能找到我,也说明他心里面已经完全有数了,这个事情他一个人是搞不定的,有人在搞他。
第一段,第二段合同都有问题,再傻的人都知道,一定是人为因素了。
我的背后是有公司,有工厂的,我在第一篇的时候,就讲过这个问题,我完全是可以作为小A的供应商的,他所有的业务,在我背后的资源里,都是能做出来的。
我过去的主要原因,自然是有合作的意向在其中的。
我们都知道一句话,逢人讲话留三分,何况我只是在会所里讲故事吹牛逼呢。
我说我没去过北方,不认识什么人,那当然只是我说说而已了,我不认识点关系,我有什么理由,有什么资格过去呢。
真实的情况,不仅是阿宾,就连涛哥我都是认识的,打过交道的,我答应小A之前,早就问过这些人,能不能办。
他们说过来看看呗,光听嘴上说怎么能下结论呢,其实他们开始是怕小A打嘴炮,玩口嗨,这点事情完全就是在他们掌控之中的。
实在是不行,搞不成,那就当做兄弟几个聚一聚嘛,女人,酒,又少不了我的。
这才是我过去的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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