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需要详细的解析。
首先,强奸,也就是违背当事人意愿,采用暴力,胁迫,迷晕等手段,与被害人发生性行为。而两性间发生性行为可以为男—女,男—男,女—女,女—男。(为了方便,人妖不列入计算)
男—女,构成强奸罪是没有疑虑的。女—女今天不讨论。
男—男和女—男。那么,这两种情况发生,应不应该立法保护受害男性?
应该,因为都构成强奸罪的基本条件1.违背当事人意愿,2.发生性行为。但我个人认为,在立法时应该考虑到施害者的区别,男—男,由于其施暴行为的手段更多,造成的伤害都更大,应该量刑应该从重,而女—男,考虑到人身伤害和心理伤害有限,且社会影响较小,应该从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