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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敌辩论] 男人被强奸应不应该立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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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违背了意愿,就应该算强奸,而不是什么扯蛋的定性为 什么男人强奸女人,一个女的把另一个女的按着然后拿假阳具捅了半天不应该算吗?一个壮汉把另一个男的按着肛了不算吗?一个坦克把一个小男孩按着弄硬了然后不算强奸吗?或者说一个女的拿着假阳具捅了也不算强奸吗,现在明显可以看出一些人懒得甚至不愿意与时俱进修改,因为不可能涉及到他们头上,不然早改了。比方最近的未成年霸凌甚至杀人,因为他们的孩子不可能被霸凌,如果他们的孩子也一样被霸凌,你看改不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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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jianci 金币 +8 认真回复,奖励! 2024-3-28 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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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男性被强奸的案例的确少之又少,但是从社会发展角度来看,男性被强奸从无到有,说明这种现象随着社会的发展是会增长的,看问题不能只看发生率,我们也要看到增长率。法律本身也要求其具有一定的前瞻性,不能等一个行为发展到严重和普遍的程度才制定法律加以规范和制止。所以仅仅因为男性被强奸的发案率较低就将其排除在刑法之外显然是站不住脚的。
其次,从生理上来说,并不否认这种事儿对男性来说痛苦度没有女性那么强烈,甚至带点享受,但是如果单单考虑痛苦的话,那么我们给痛苦的病人实施安乐死应该是一种良性的行为,但是我国立法已经否定了这种行为,可见不能依据心理感受来衡量一种行为的可罚性。
最后,从生理身体角度来考虑,笔者并不否认女性的力量是远远小于男性的。但是有些极端案例中这种论点是站不住脚的,比如说现实生活中发生过女老师强迫小男生的案例和多名女生强迫一个胆小老实柔弱男生的案例。这种情况下身体上的力量优势论点便站不住脚。实践中我们常把这种行为定性为猥亵罪,虽然有时候客观上已经符合了强奸的行为要件,但是由于刑法没有规定男性可以成为强奸罪的对象。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的原则,我们只能退而求其次将其定性为猥亵罪。但是我们翻看一下我国刑法,刑法在对未满十四周岁的女孩保护时,司法解释规定即使女孩自愿,行为人也构成强奸罪。那么总体来看我们是否应该把未满十四周岁的男孩纳入强奸罪的保护范畴,这也很合情合理。所以觉得从整体来看把男性纳入强奸罪的保护范畴更为合理。至少应该把未满十四周岁的男生纳入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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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lyltbacs 金币 +3 认真回复,奖励! 2024-3-31 2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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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也要立法保护啊。法律应有的对老百姓的作用,不就应该是维护正义惩恶扬善么?男人和女人不都是人嘛,被侵犯就是自己的生命健康收到了伤害,法律理应对施暴者做出合理的惩罚,以儆效尤保护受害者。
我还是认为现如今男女对立过于矛盾,仿佛大家已经忘记了若干年前我们曾经拥有的理念:男女平等。男性和女性是不同的,但是并不是有本质上的不同,都是活生生的人,为什么现代社会有那么多奇奇怪怪的乱像,仿佛被人为的割裂为了两个不同的物种呢?这个问题的根本在于,男性和女性是否应当享有公平的权利和义务。那么结果自然而然的非常明确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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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jianci 金币 +10 认真回复,奖励! 2024-6-11 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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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感觉是有必要的,虽然在这方面男生天生属于是强势方,但不管怎么说法律的公平肯定是建立在两方平等的状态下的,女性被胁迫受保护,男性也理应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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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jianci 金币 +2 认真回复,奖励! 2024-6-11 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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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楼 的帖子

性侵犯是一种严重的侵犯人权的行为,不论受害者是男性还是女性,其身心所受的创伤都是无法忽视的。男性受害者也可能面临身体伤害、心理创伤、社会歧视等多重困境,他们同样需要得到法律的庇护和社会的支持。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性别平等观念的深入人心,我们越来越意识到,男性也应该享有与女性同等的权益保护。性侵犯不应被视为只是女性面临的威胁,男性同样可能成为受害者。因此,法律应该与时俱进,不断完善对男性受害者的保护机制。
从个人角度来看,我认为男人被强奸同样应该得到法律的明确保护,这是维护社会公正、保障人权的重要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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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洛山 金币 +3 感谢分享,论坛有您更精彩! 2024-7-21 2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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